没想到黎风闲可以识破这无伤大雅的谎言,老胡都未曾觉察的事,竟被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学生知道了。
方新元提着一颗心,生怕黎风闲会说什么,总是心不由主地往他身上瞄。老胡说的话他一个标点符号都没听进去,不知道第多少次回头,黎风闲皱着眉与他对视,像是疑惑。
这下方新元的心提得更高了,悬吊在嗓子眼,压得他呼吸滞涩。他知道黎风闲不是在嘲笑他,也不是因为发现他在撒谎而做出挑衅。
换句话说,他根本不在意,不在意这些与他无关的事情。
隔天,他从几个女孩嘴里得悉二班来了个男生。
姓黎,是黎音的弟弟。
一起训练那几年,黎风闲从未缺过一天课,近千个日子,天天如此。黎音逼着他去唱旦角,练到十根手指都在发抖,以一种畸形的方式将他培养成接班人,无论她的要求有多么不合理,黎风闲都能毫无表情地接受并且履行。
方新元一度觉得这种无条件的服从是傻子行为。
十四五岁正是少年人自尊萌发的好时光,走出懵懂,看什么都目眩神迷,心中有激|情,有狂劲,喜欢和讨厌都泾渭分明。
黎风闲身上那阵不合群的孤僻让他们避之不及。
想起黎风闲第一次得奖那晚,老胡请他们出去吃夜宵,黎风闲却被黎音一句话叫走了,没去成。主人公不在的聚餐,一群人意外亢奋,男生女生分开两桌坐,各点了一打果酒。
那时闲庭有明确的禁酒令,但一次半次,老胡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。
几个男生抱着玻璃杯挤在一块,汗贴着汗。
“有人录了比赛吗?”
“我录了……喂!别抢老子相机!”
“哎,没想到咱们能拿冠军啊,回去得好好谢谢风闲。”
“人家可是冠军、Champion,第一名,你一个小角色也配跟人家说话?好意思吗你?回家洗洗睡吧。”
“冠军走路都带风的,你说说你有啥?一身臭汗味吗?操……别贴过来,臭死了!”
“什么叫咱们能拿冠军,那是风闲的个人奖,”旁桌女生对他们冷笑,“别往自己脸上贴金。”
“确实,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?”一男生弯起嘴角,跟她抬杠,“旦角奖嘛,归你们女孩子就是了。哦,差点忘了,你也拿不了这奖。”
“要脸吗你!”女生摔下筷子,拍桌起身,“每次考核都垫底的人也好意思说这话?”
“姚瑶,算了,别跟他们吵……”旁边的人给姚瑶拿了双新筷子,泡水杯里洗了洗,搁到姚瑶饭碗上,“来尝尝这个胡椒猪肚汤。”
“就是就是,别人吃肉,我们喝汤。来来,新元,别坐着不动啊,汤都放凉了……哎我草!怎么这么辣?”电风扇调到了满档还是辣得满头大汗,男生在桌下踢了脚方新元,叫他去把窗帘拉开。
饭店的窗帘被熏成油黄色,不知道多久没洗,方新元假装没听见他的指挥,借口去上洗手间,打算先一步回闲庭。
这群人聊天的内容永远那么幼稚。
方新元太懂他们的心理,一个人不会憎恨自己轻视的对象,他们只会痛恨地位比自己高的人。*
他收起手机,刚要走,被老胡一把拉住了。老胡夹着一块裹满辣椒油的鸡肾,冲他笑笑:“别回去。”
一桌人都喝上头了,没人注意到他们这边,老胡的话很快被新一轮的黄色笑话淹没过去,他松开方新元的手,把鸡肾放进他碗里,又说一遍:“别回去。”
外面扬起湿闷的风,窗帘被吹成椭圆形的鼓包。电视里正播放着天气预报,主持人字正腔圆地念稿,提示暴雨即将来临,市民外出记得带伞。
那似乎是一个警告,但方新元没听。
他执拗地拿起手机离开,一个人回了闲庭。
第60章 过去(二)配角视角
饭店离闲庭不远,约十五分钟路程。
方新元走得很慢,听着雷声一点一点地从远方的山头压过来,地面泛起了隐隐震动。漫无目的地逛了会儿,回闲庭时,他的衫裤湿了一半。
把鞋子放进鞋柜,方新元预备上楼洗澡。
一楼没开灯,他赤脚走了几步,脚心蓦地踩进一摊水里,黏湿滑腻。还没看清脚下,屏风后传来女人暴怒的尖叫,紧接是高跟鞋反复走动和纸张撕裂的声音。
心脏像是掷在了弹珠机里,方新元扶着沙发背不敢继续往前走。他想换回鞋子,一转身,客厅的灯亮了,黎风闲站在门边,喉咙两侧有五道触目惊心的指痕。
方新元愣怔地看着他,脚上像扣着锁链,失去自由行动能力。
“方新元。”黎风闲先说话。
“……啊?”
黎风闲举起毛巾,向他示意:“地上。”
“地……”方新元垂眼去看。
“操!”看见液体的颜色后,方新元头皮一炸,神经质地向后退,“这他妈什么东西?”
“西梅汁。”黎风闲说,“晚上回来记得开灯。”
又是这种风平浪静的语气。方新元乜了黎风闲一眼,蹭掉脚底多余的果汁,到沙发上坐下,让开位置给黎风闲。
屏风后持续发出女人的辱骂声,黎风闲像是没听见,就这样不慌不忙地擦拭果汁。他半低着头,弯下的颈线柔软得不堪一折,但方新元想到的却不是花、线,之类细弱无力的东西,他觉得那像一柄弯刀,窄劲瘦长,削铁如泥。
饭桌上没消化完的咸酸苦辣以摧枯拉朽之势卷上方新元颞骨,一路奔腾向上。他按住昏账的眼眶,问黎风闲:“你脖子,要去看医生吗?”
“不用。”黎风闲执着毛巾,神情平淡,像在看一个可有可无,与他毫不相关的人,没有流露出被人直视痛处的卑怯和不安,方新元甚至无法在他身上挖掘出一分一毫的慌张失措。
如同方新元见证过的每一次:
再窘困的情景到了黎风闲面前都仿佛是一团空气,无色无味、无声无臭,不会对他造成任何伤害。
意识到这点时,方新元思维彻底乱了。
猫无法容忍被陌生人触摸肚子,蛇有七寸要害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,哪怕伪装得再好,一旦找到缺口,再细小的搔弄都能要他命。
一直以来,方新元都判定黎风闲是个冷感的人,他不在乎旁人的评价,无所谓别人喜不喜欢他、又如何在背后议论他,孤独地活在自己的世界,安心当着别人眼中的异类。
但当下,方新元不禁毛骨悚然。
他发现黎风闲的冷感不只是针对外界的事物,还包括他自己。
方新元很少正面端量一个人,镜片很久没有更换过,度数早已不大相配。隔着眼镜看人费劲,摘了眼镜又一团模糊。有关黎风闲的事迹,他多是听回来的。
有人说他恃才傲物,目中无人;有人说他妄想一步登天,借黎音的名气出人头地……总之各人口中的黎风闲不尽相同。他们背地里无所畏忌地谈论一个人,声音很小,眼睛却忍不住寻觅某个方向——
怕他知道,又怕他不知道。
黎风闲没有阻断信息的入侵,也没有被这些信息煽惑挑动,任凭那些人论长道短,曲意逢迎。
他能听见,能看见。
当其他人还在为比赛名额争得头破血流、皮开肉绽时,黎风闲总是最沉默的那个。
起先方新元以为他是自信,毕竟他具备那样的实力,不同于那些“不服输”、“不认命”的同龄人,他清醒得可怕,肾上腺素没能催动他的心跳,仍然青涩的躯壳下隐藏着一颗过分凝重的心。
他从来不会为自己辩解什么,因为那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重要。
那一刻,方新元终于明白黎风闲眼里让他倍感危险的东西到底是什么。
黎风闲不是在忍,也不是傻子一样的服从者,他只是比任何人都清醒。他接受自己拥有黎音这样一个不可理喻的姐姐,接受身边有诸多无知的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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