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会这么黏人呢。叶筝想笑,又凑上去亲他一口,“就这样吧,我也要去工作了。”
第101章 墓园
河岸边。
“你过年回家吗?”温别雨问。
“现在问过年是不是有点早?”周海笑笑。
“早吗?”像是在仔细思索这个问题。片刻后,温别雨认真给予结论——
“也就两个多月。不算早吧。”
落霞之下,河堤边的蒲草都焦黄了,两个捉鱼的小孩拿着捞网在奔跑玩闹,水光粼粼地闪在他们脸上,带着脚下稀零的几根草一块漾起来。
周海走到一个光线极佳的位置停下,放目望向对岸的两个大烟囱,回问温别雨,“你呢,你过年有什么打算?”
“不知道。”被风吹得一哆嗦,温别雨双手塞进袄子里取暖,“可能就留在戏班吧。我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去。”
“那多没意思。”周海扭头去看温别雨,半张脸浸在秋阳里,透出一点淡橘色的光,“要不,你跟我回家过年吧。”
一阵风经过,温别雨略有些长的发丝跟着摇荡,画面定格在他略显惊讶的脸上。
十一月下旬,气温已经开始冷了,服装助理带一张保暖毯上来裹住叶筝,领着他往挡风棚后面走,“这里风大,叶老师小心吹感冒了。”
“谢谢。”穿过两个临时拉起来的活动帐篷,叶筝站到导演桌旁边看回放。
这场戏他们拍得比较紧,有好几个特写镜头,又要保证光线和日照弧度的一致,于是他和顾明益在河边站了整整一个多小时,吃的旱风都快把喉咙刮冒血了。
导演能把他们叫来看回放证明这条戏已经过了。熬过最难熬的时刻,叶筝这才找到一瓶水来喝,听费怡和制片主任讲说接下来的行程。
“是这样的,到了U市之后,会有赤崖的随行摄影师跟组,他们打算给《幻觉》的摄制过程出个幕后纪录片。”制片主任分了两张纸给叶筝,“这是拍摄时间的安排,不会二十四小时跟拍,你可以放心,主要是拍一些片场的原生态,太私人的内容也不会放进去。”
“好。”叶筝接过来看。
费怡又说:“之后是闵岭村那边的戏,我们已经和村子里的人沟通过了,会腾出几间房子给我们,但卫生条件可能不太好……”
过两天他们要飞U市取景,一条不算太偏僻的农村,叫闵岭村,剧组已经和车队联系上了,部分工作人员明早就会启程出发。制片主任看叶筝孤身寡人的,就问他需不需要安排个助理过去。
“刚毕业的小伙子,挺老实的。”制片主任点上烟,“正好你那助理不是出去读书了嘛,多一个人帮忙也好。”
都这样说了,叶筝也不好多作推辞。他们要在U市待半个多月,又是农村地方,多一个人帮忙没什么不好,而且叶筝知道,制片主任那样安排,不是因为体贴,是怕他一个人忙不过来,到时候拖慢剧组进度,那才是真正的罪过。
“好啊,那麻烦你们了。”放下水瓶,叶筝笑着答应。
制片主任手脚很快,马上将那人的联系方式推给他,“晚点我让他给你打个电话。”
手机叮咚收到消息,叶筝拿出来看,好大一个聊天框,全是那助理的个人资料,姓名出生身高体重,哪所大学毕业、有什么个人技能、工作经验如何如何,几乎是一张很完整的履历表。
“那就谢谢陈哥了。”叶筝说。
小羊是前两周走的,叶筝亲自送他去机场,小羊全程叨唠个不停,要他多吃点饭、注意休息,都是些老生常谈,不觉烦似的,小羊真给他列了个表,掏出来整整三张A4纸,双面打印,用信封装着,写的全是注意事项,连哪件衣服不能用洗衣机洗都标出来了。
叶筝掂了掂那几张纸,有种无计可施的好笑,“你是我的助理,不是保姆。”
“保姆就保姆吧,我认了。”小羊吸吸鼻子,声音越来越小,“给你当保姆也没什么不好的,谁家保姆有我这么高的工资……”
国际机场,游客往来如梭,叶筝陪着小羊到安检口,拿护照的时候小羊已经哭没声儿了。那么壮的一个男人,哭得跟个漏水的管子一样,途人投过来好几种不同的眼神,好奇、惊疑、探察,但小羊好像全然感觉不到,他说,他其实不难过,一点都不难过,明明是件开心的事,不知道为什么最后还是哭了。
他还说,叶筝,我假期一定会回来找你,一定会。
队伍即将排到他们,叶筝拉下口罩,向小羊伸手,痛快地拥抱住他。
送别也许是一件难事,叶筝只能告诉自己,尽可能完好无恙地完成它,不然小羊上了飞机也还是会放心不下他。
之后的拍摄行程不算紧迫,但叶筝还是提前一天飞抵了U市。
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回来,这个他从小长大的地方,如今竟然变得这样陌生。街景翻新、高楼丛立,经年阔别,小时候经常光顾的那家街边小店变成了一家连锁超市,要不是有导航提醒,他都要认不出这条街了。
黑色的SUV上,司机掌着方向盘,问叶筝,“还需要买点什么吗?”
“不用,够了。”看着邻座上放着的白菊花和两瓶矿泉水,叶筝用手指勾了下花瓣,有刚才店员喷上的水,冷冷润润的。
“叶先生,晚上我大概几点来接你呢?”司机又问。
“不用这么客气,你叫我叶筝就行。”
司机是剧组给他新安排的助理,名字叫全风,身材只有二分之一个小羊那么宽,戴着酒瓶底一样厚的圆框眼镜,瘦瘦矮矮,有点孱弱,仿佛风一吹就会倒。
“晚上你就不用来接我了,”叶筝说,“我自己叫车。”
“这……”全风支吾。
“没事,我回自己家,明天不会迟到的。”叶筝对他笑道,“我已经跟费导说过了。”
“那好吧。”全风一张脸板得认真,像是怕冷落叶筝,又继续找话,“您家是在U市吗?”
“是啊。”叶筝盯着窗外,“但很久没回家了。”
笼统几公里的路,也不是高峰时期,开起来很快,车停在一座公共墓园的对面。
叶筝抱起花扎和两瓶水下车。
这地方倒是没怎么变,空气里还是有一股熏得人作呕的泥土味。两边树木行列整齐地排着,风一片片带过树叶,让它们响起来像贝壳。
走上三层阶梯,叶筝停到一块墓碑前,拧开一瓶矿泉水,把花枝插进去。开得很灿烂的两束花,逗了下花瓣,叶筝将它们放到水泥地上。
周围打扫得很干净,没有杂草和碎石,他又抽出一张纸仔细擦拭墓碑上的遗照。那是他父亲年轻时的样子。笑得很有感染力,是从一张生活照里截取下来的,照片里的男人手持一台现在看起来很古老的相机,正对着镜头开怀大笑,背后是一重重的云海——
在一个无垠的悬崖边拍下来的照片。
他父亲曾经是一位很出色的摄影师,为了本职工作,涉足过不少危险地带,而工作以外的时间,他喜欢组建乐队、喜欢周游列国、喜欢极限运动,在那个年代被冠为疯子一样的存在。
“爸,我算不算继承了你想当歌手的遗志呢。”叶筝打开另一瓶水,浇了一半到地上,冲照片上的男人笑了下,“我听别人说水是有记忆的,所以你可不能不记得我。”
他曲下右膝,一条腿跪在地上,将墓碑两侧都重新拭擦一遍,“爸,我其实过得挺好的,”叶筝说,“你多照顾照顾我姐和我妈……”
和叶远山说话的间隙,叶筝感觉到一种午寐般的平静,抬头看,前面是一列缩小的山脉棱线,黄昏溶进了天空和山巅之间,像一抹亮橘色的火光。
聊着聊着,叶筝居然忘了时间。直到听见后面有行人走路的声音,叶筝才想起要让道。
直起身的那一刻,脚底像踩进了棉花团,腿麻得不行,大概是蹲太久,身体一个打晃,恰时撞到经过路人。
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