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就这么说好了。”叶筝坐进驾驶室,“这段时间你先放假吧,有事我会联系你。”左手搭上方向盘,发动车子前,他又瞧了那红包一眼。
全风这才忙慌地把红包塞进外衣里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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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旦从忙碌的生活中脱离出来,通常会有那么一段不应期,像陷在空虚里,对周围一切产生不真实感。
生物时钟没调节过来,叶筝早晨五点就醒了,天还黑着,在床上左翻右滚好一阵,仍然睡不着。他甚至下意识点开了剧组群,去看统筹有没有更新演员排班表,半晌目光一滑,看见群里刷了好几页的假期快乐——
这时他终于清醒过来,原来电影早已杀青。
叶筝用手压了压心脏,不知怎么,他总觉得属于温别雨的某一部分留在了他身体里,痛的感觉好真实,真实到让人感受到他还活着,他的血液还在叶筝体内循环,闭锁式,以所有脊椎动物都拥有的那样,流经他的动脉、静脉,以及微血管。
这使叶筝有时候会做出一些他自己都难以理解的事情,比如拒绝去看手机消息、拒绝进食、拒绝睡眠。
前两个夜晚他都是这样度过的。一个人坐在窗前,熄掉灯,看外面飞琼抛散,落到窗台上积成粉、积成面,积成一条雪白的封锁线。
本该很无聊的一件事,他却能坚持一整个晚上,以至有一刻,他想推开窗户,让风和雪把他的卧室变成一个冰窟。天马行空又无厘头,可他就是想这样做,大概可以总结为思维清晰,但身体不太听人使唤。仿佛有股无形的力量,要用他的形骸,挖出一个新的温别雨。
只有在和黎风闲通电话的那段时间里,他可以短暂地做回自己,做回叶筝。但电话一挂,那样跼蹐的不适感又卷土重来。
于是在这个不见天光的清晨里,叶筝用力压着心脏,对发生在他身上的状况后知后觉地感到害怕。他想起顾明益前不久和他说过的话,绝大多数新人演员在拍摄完悲剧收尾的电影或电视剧,都会遇上类似的毛病——
提不起劲,不想和人来往,不想吃饭,不想睡觉,如果干预得早,可能一两个月就能走出来了,要是放着不管,它就会渐渐加剧成为各式各样的心理问题。严重的话,就和他当初拍完《泷溪》一样,进入一个解离状态,必须借助药物才能回归正常生活。这就是所谓的入戏后遗症。
叶筝一咬牙,忍住头痛翻身起床,点开微信,找到那家相熟的studio,给人老板留了个言。
不能再这样下去,他得给自己找点事做。
到厨房烧了壶水,定好的闹铃恰时响起,上面还有他备注好的标签:搬家。
已经周一了……
他答应黎风闲今天搬过去。
用热水兑了点凉水喝,叶筝挽高袖子,拖出立在沙发边的行李箱,摊开地上。
真正收拾起来,叶筝发现其实没什么需要带的,黎风闲家里什么都有,装几件日常穿的衣服、鞋子袜子之类就够了。简单掇弄出两箱行李,叶筝又将那三个星航寄过来的快递箱挪到桌前——
他迫切需要去做一些能够证明他是叶筝的事情。
坐在沙发上,他开始拆粉丝寄给他的信。
到了晌午,叶筝接到黎风闲的电话,说他已经到他家楼下了,开的是姚知渝那辆车。
信纸收回信封里,叶筝夹着手机起身,拽了下睡衣领口,“等我五分钟,我换件衣服就下来。”
“不急。”
换好衣服,叶筝拖着两个行李下楼。姚知渝那辆车他也开过几次,虽然不是什么豪车名车,没有吸睛的标志,但他找起来还算是得心应手。放置完行李,叶筝上了副驾,杯托上架着杯暖豆浆,他双手捧过,尝了一口,微甜,“怎么想起要买豆浆?”他和黎风闲都不是爱好喝甜饮的人,且这家豆浆店开得很远,现磨、不做外卖,怎么也不可能是顺路买过来的。叶筝知道这家店,从黎风闲家里出发,至少要开半小时车程。
他特地绕了半小时的路来给他买一杯豆浆。
“喝点甜的心情会好一点。”黎风闲说。
叶筝低下眼眸,有一些迟疑,“……顾明益和你说了?”
黎风闲看他一眼,“你心情好不好,我能感觉得出来,不用别人告诉我。”
“可能刚拍完戏有点不习惯,”叶筝望着车中央的后视镜,在看黎风闲的脸,“过一段时间就好了。”
“叶筝。”车开出停车位,等交通灯的间隙,黎风闲说,“不开心就不开心,不需要装成没事的样子,也不要瞒着我。”
“我没瞒着你。”缓缓地,叶筝笑了笑,“只是有点不习惯,真的。”
“叶筝。”黎风闲还是那样叫他的名字,很好听,从这样的嗓子里唤出来,亲昵有、怜惜有、无奈也有,“你撒谎的时候声音会提起来。”
叶筝张了张口,想要反驳,但又觉得这样的事无须再作解释,解释太过赤|裸,像某种狡辩,他能感知到黎风闲的情绪,黎风闲自然也能感知到他的。
两家离得很近,几分钟的路程,叶筝咬着杯沿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到黎风闲家楼下时,叶筝推门下车,和黎风闲一人拖一只行李箱搭电梯上楼。
黎风闲家里全备好了双人份的东西,叶筝脱掉外套,换上拖鞋,把箱子里的衣服一件件挂进衣帽间,黎风闲在旁边给他递衣架,火锅大概也是觉得有趣,尾巴一翘,在里面上蹿下跳,还叼了条领带玩儿。
整顿好衣衫,叶筝到厨房吧台坐下,手指叩着大理石桌面,微微歪一点头,看黎风闲从冰箱里拿出食材。
人总有点奇奇怪怪的小癖好,比如他钟爱看黎风闲做饭。那真是道很适合做梦的素材,一件黑色上衣,肩线挺括,袖子折到手肘处,前臂线条紧实,骨节分明的大手执着一把小刀给苹果削皮,光从侧窗照进来,空气像一碰就碎的晶莹流离,沸水在叶筝耳边咕嘟嘟,要将什么煮化了一样。
没有喧哗、没有噪声,只有叶筝的心跳,像一朵花对太阳的忠诚,那样微弱、遥远的火,仍能传遍全身,成为支撑他的养分。叶筝忽然想,如果他要吃药,那黎风闲一定是最适配他的抑制剂。
“三文鱼烩饭、烤蔬菜盘、苹果水,”黎风闲转头看背后一眼,“还有什么想吃的?”
“够了。”叶筝笑说,“我吃不了那么多。”
“要回房睡一会儿吗?做好了我叫你?”
“不睡。”叶筝撑着脸,“我就坐在这里等你。”
“会很无聊。”
“不会。”叶筝目光几乎是蚂蚁啃噬一般,一点一点啄过黎风闲的后颈、肩背、腰部,再到两条大长腿,把滋味一一尝遍后,他问:“你等了我那么多年,无聊吗?”
黎风闲似是顿了顿,“不无聊。”他答。
“那不就是了。”叶筝另一只手撸着跳到他腿上的火锅,“还能再问你一个问题吗?”
“问。”
“写信的时候,你在想什么?”
“你想知道?”
“嗯。”
黎风闲放下小刀,苹果丰沛的汁水流了他一手,“想过很多,但一定不是普通粉丝应该有的想法。”
叶筝心一跳,抵在耳后的手指立刻感觉到那里的温度变烫了,“……比如呢?”
“比如想亲你、摸你,和你做……很多事。”
叶筝闷笑一声,“你知道这在粉圈里叫什么吗?”
“什么?”
“梦男。”
黎风闲点头,也没有要否认的意思,“听说过。”他到水槽里洗手,一阵泠泠水声,结束后,他说:“但那时候我确实没想过要和你在一起。”下一秒,他又纠正自己,“不敢想。”
叶筝这一刻才感觉到,在某些地方,黎风闲远比他更直白,仿佛真是一个有问必答的机器,再细小的石头投进湖里,他都会有回响,哪怕只有玻璃珠一样的大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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